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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度济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
12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根据《济南市政府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程序》、《关于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及申请受理有关情况的通告》规定,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工作时间安排、申请流程及本次实施亮点等相关情况如下:
一、时间安排
申请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8日。7月18日17时,申报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以下简称《收入认定凭证》)截止,其中网上办理的同步截止,以电子邮件系统收到时间为准。
二、申请程序
本次公租房申请程序分为4个步骤(见下图),现将具体流程介绍如下。
(一)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
为方便群众,本次办理《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以下简称《收入认定凭证》)提供了线上线下两种申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渠道办理。
1.现场申请: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含市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取得《收入认定凭证》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2.网上申请: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www.jnfg.gov.cn)下载填报《济南市户籍家庭现住房情况筛查登记表》,按要求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邮件形式取得《济南市2018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可自行打印后,请在5个工作日内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低保家庭(家庭全体成员均享受生活保障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认定,可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已办理低收入认定且在2018年7月18日(含)后依然有效的家庭,可先行申报筛查房屋信息。
(二)摇号排序
在规定时间内,各区民政部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通过低收入认定的家庭信息进行汇总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进入摇号排序范畴。摇号排序后,结合可提供的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情况,按照摇号结果顺序,划出一定范围的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查候选家庭。
(三)资格核准
确定为资格审查候选家庭的,主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选房资格,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取得公租房选房资格。
(四)选房配租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发布公租房取得选房资格家庭信息通告,并发放选房通知书。取得选房资格的家庭,根据相关规定依次进行选房。
三、本次实施亮点
本次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对申请流程、申请要件、申请渠道三个方面都做了优化改进,基本实现“只跑一次”,切实方便群众申请。
(一)申请流程优化了
今年的公租房申请程序打破了“先审核后摇号”的定式,对申请流程进行了优化,采取“先摇号排序、后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在前期不再需要准备大量材料,提交低收入证明后可以参加摇号,摇号结果被划入资格审核范围的家庭,才需要准备相关审核材料,既方便了群众申请,又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申请要件减少了
1.申请家庭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了,只需要带着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即可申请。
2.减少了街道办事处盖章确认这一道环节,让群众少跑腿,让基层更高效。
3.申请家庭在通过低收入认定后,也不再需要自己将低收入证明提交到房管部门,我们通过“你不用跑我来跑”的方式,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民政部门进行信息对接,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三)申请渠道增加了
本次申请同时提供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渠道,开通了“申请受理工作邮箱”,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以选择通过网络渠道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同时,充分考虑住房保障对象群体的特殊性,对于不熟悉网络的申请家庭,仍然可以选择现场办理的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等特殊情形的申请家庭,应到现场办理,需当面核实相关情况。
据悉,今年计划提供可分配房源具体信息将于选房前另行公布。